上篇說到我為了筆試公司的面試,去找了S小姐。為什麼要找S小姐?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禮貌。我跟S小姐本來的協議是試做3天(星期456),然後星期一她會通知我錄取與否。不過我星期四晚上跟筆試公司的S先生約好星期一要去面試,而且以星期四試做第一天的情況來看,我其實不是很想留在那家廣告公司。所以說我原本的打算是:告訴S小姐我要考慮其他工作,我們之間的緣分就到此為止吧。然後,重點來了,S小姐之後說的話讓我感覺--她很機車!我說真的,我本來並沒有這麼反感,儘管那份工作並不是我想做的工作;儘管一毛錢都沒拿,我本來是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平常的經驗看待...
星期五我一進公司就去找S小姐,我說之前應徵的公司找我去面試,是我還滿想上的一家公司,然後正要說我不想做現在這個工作的時候,S小姐就說話了...她先問是什麼樣的工作,我稍微解釋了一下,還跟她說我認真的寫了筆試的事,然後她劈頭就說:『一定是要你做電話行銷!』我完全沒料到她會這麼說,只能呆愣:「啊?」她:『百分之八十是電話行銷,不然我們來打賭。』我:「喔,是喔...」(其實我心裡滿不以為然的)她又開始再接再厲:『我們在社會上這麼久了,什麼情況差不多都看過,像現在的景氣,聽你講個大概我就能判斷。什麼筆試啊,那些只是噱頭啦,進去一定就是做電話行銷。」反正她就是先不斷的打擊我對其他工作的信心,然後又說:『沒關係,那你去面試,你想去面試就去面試,我讓你去面試,你星期一可以去,那你到時候決定怎麼樣再告訴我。』...看官們注意,她說的是她"讓我去"面試喔,我後來把這段話跟我媽說的時候,我媽說"幹嘛,她講這話是什麼意思,她是有要用你了嗎?"對啊!奇怪,我又沒跟你拿薪水,你又不是我老闆,我想去面試就去面試,還需要得到你的批准嗎?搞什麼鬼啊!
後來就在"她讓我去面試"的這個結論下結束了話題,我本來打算星期五就不做直接閃了,結果卻糊裡糊塗的又做了一天(就像星期三糊裡糊塗的去面試,隔天馬上上工一樣)。但是星期五的心情跟星期四比起來更是鬱悶,我從S小姐的辦公室走出來後就只有一個念頭在我的腦袋裡,就是「所以她現在是想好好的把我的剩餘價值壓榨完嗎?」你看,我原本跟她的約定是星期四五六三天嘛,那其實我把我要去其他公司的事跟她說是想表達我不要繼續做了,那她先告訴我她很看好我,在目前這幾個"經紀人助理"裡面,我上的機會非常大,然後又說其他工作並不怎麼好,接著是說她答應讓我去面試給我選擇比較的機會。表面合理,但其實我想她的目的應該只是要把我留下來,留到做完三天(反正又不用付錢,不用白不用),至於到時候要不要用我,那是另外一回事(我甚至不知道他們起薪是多少錢)。所以說我星期五實在很沒勁,雖然我表面上沒表現出來,可我一直認為她根本想利用我。其實我是沒刻意偷懶,不過我想大概是潛意識的心理反應,果然那天我打電話找來的人非常少X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