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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篇說到我為了筆試公司的面試,去找了S小姐。為什麼要找S小姐?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禮貌。我跟S小姐本來的協議是試做3天(星期456),然後星期一她會通知我錄取與否。不過我星期四晚上跟筆試公司的S先生約好星期一要去面試,而且以星期四試做第一天的情況來看,我其實不是很想留在那家廣告公司。所以說我原本的打算是:告訴S小姐我要考慮其他工作,我們之間的緣分就到此為止吧。然後,重點來了,S小姐之後說的話讓我感覺--她很機車!我說真的,我本來並沒有這麼反感,儘管那份工作並不是我想做的工作;儘管一毛錢都沒拿,我本來是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平常的經驗看待...

  星期五我一進公司就去找S小姐,我說之前應徵的公司找我去面試,是我還滿想上的一家公司,然後正要說我不想做現在這個工作的時候,S小姐就說話了...她先問是什麼樣的工作,我稍微解釋了一下,還跟她說我認真的寫了筆試的事,然後她劈頭就說:『一定是要你做電話行銷!』我完全沒料到她會這麼說,只能呆愣:「啊?」她:『百分之八十是電話行銷,不然我們來打賭。』我:「喔,是喔...」(其實我心裡滿不以為然的)她又開始再接再厲:『我們在社會上這麼久了,什麼情況差不多都看過,像現在的景氣,聽你講個大概我就能判斷。什麼筆試啊,那些只是噱頭啦,進去一定就是做電話行銷。」反正她就是先不斷的打擊我對其他工作的信心,然後又說:『沒關係,那你去面試,你想去面試就去面試,我讓你去面試,你星期一可以去,那你到時候決定怎麼樣再告訴我。』...看官們注意,她說的是她"讓我去"面試喔,我後來把這段話跟我媽說的時候,我媽說"幹嘛,她講這話是什麼意思,她是有要用你了嗎?"對啊!奇怪,我又沒跟你拿薪水,你又不是我老闆,我想去面試就去面試,還需要得到你的批准嗎?搞什麼鬼啊!

  後來就在"她讓我去面試"的這個結論下結束了話題,我本來打算星期五就不做直接閃了,結果卻糊裡糊塗的又做了一天(就像星期三糊裡糊塗的去面試,隔天馬上上工一樣)。但是星期五的心情跟星期四比起來更是鬱悶,我從S小姐的辦公室走出來後就只有一個念頭在我的腦袋裡,就是「所以她現在是想好好的把我的剩餘價值壓榨完嗎?」你看,我原本跟她的約定是星期四五六三天嘛,那其實我把我要去其他公司的事跟她說是想表達我不要繼續做了,那她先告訴我她很看好我,在目前這幾個"經紀人助理"裡面,我上的機會非常大,然後又說其他工作並不怎麼好,接著是說她答應讓我去面試給我選擇比較的機會。表面合理,但其實我想她的目的應該只是要把我留下來,留到做完三天(反正又不用付錢,不用白不用),至於到時候要不要用我,那是另外一回事(我甚至不知道他們起薪是多少錢)。所以說我星期五實在很沒勁,雖然我表面上沒表現出來,可我一直認為她根本想利用我。其實我是沒刻意偷懶,不過我想大概是潛意識的心理反應,果然那天我打電話找來的人非常少XD。

  星期五下班後依舊鬱悶,而且我也很不喜歡那裡的其他人,我覺得他們...不知道該怎麼說,就是有種很不好相處的感覺。而且我發現這個工作換過很多人,來應徵的也都是他們自己打電話找來的,就像他們也不停的在找"兼職通告人員"一樣,就是亂槍打鳥的搜尋吧。然後我跟其他"新人"聊,他們都說他們試用期是7天,那你看,要是做了7天她說她覺得你不適合,就要你走路了,她一毛錢都不用給你耶!而且沒午休時間,還週休一日而已,真的是何必。反正她就一直跟你強調這工作多有挑戰性、有壓力可是能學習之類的,好像你不想做都是因為你抗壓性太低的問題,其實你只不過是不喜歡那個工作而已。所以說我星期六就打了個電話給S小姐說我不要去了,因為你知道,就算她真的要錄取我好了,我根本也對那工作沒興趣,實在沒必要多浪費一個星期六耗在那裡。

  可是說真的,我明明就才去了兩天,但我覺得整件事拖了好~久~!這件事讓我的心理壓力很大,而且S小姐的那番話也讓我在等待星期一的面試時很不安。最機的是,這整件事根本就是多餘的!如果大家有發現的話,我接到S小姐的電話那天是打算打一整天電動(星期三),等待筆試回音的。而且筆試公司其實通知的也很快,就在星期四晚上。算起來S小姐是打亂我個人計劃與步調的亂入者,亂入之後把我整個心情搞亂,真的是「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。


ps
星期一面試的公司昨天通知我說錄取了(不過那位S先生的說法是:"原則上是錄取了。"什麼叫原則上錄取?=D=),反正我有收到錄取通知就是了,正式上班是在下星期一。其實這星期一面試結束的時候,我個人覺得自己挺失敗的。面試的人有兩個,一個是C小姐,跟C小姐面談的時候還算ok,不過後來S先生加入面談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整個不知道自己在說些啥,S先生說了好幾次不用緊張,不過我還是不停的不知所云,我當下是覺得S先生可能會判斷我是個白痴之類的,所以覺得"被錄取"的機率恐怕是有點小。但是不管怎麼樣,I got that job!

嗯,小八真的是準的不能再準了!(它之前說我八月底前一定能找到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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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小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