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ift,是禮物,也是天賦。

  能夠帶給別人意義,是一種天賦。上網的時候會發現,有些人覺得藝人只不過是上上節目就能賺那麼多錢怎樣的,但其實咧,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,能夠帶給別人意義,才能創造價值。

  網路上充斥著"達人",有些人說的話你覺得跟狗屁也沒什麼兩樣,但對某些人而言,那個狗屁其實幫他解了惑,然後就開始會出現一些信徒、粉絲、崇拜者,一個沒有意義的帳號,就被創造出了價值,然後俗氣一點的說,身為帳號的主人,你就可以賺到錢,因為你說的話對別人有價值。

  很多話,或是觀念,大家都知道,就像加入演藝圈的人是何其多?可是真的紅的人也是有限。所以帶給別人意義是一種天賦,你當然可以靠後天努力去完成,可是觀眾緣這種東西,就跟領袖氣質一樣,除了培養,還需要一點運氣。

  最近我在想一些關於自己的價值的問題。大家比較了解的,是我媽媽是個家庭主婦,但不了解的,是其實她也是個保險業務員。說是保險業務員,但其實我媽媽只做認識的人的保險,所謂的認識,也只是親戚跟一些極少數的她的朋友或以前的同事。有人要介紹客戶給她,她還會嫌麻煩而不會接。

  所謂的業務,也是靠著建立和他人之間的關係,才能得到業績。為什麼電視裡的那些名嘴可以大賺特賺?他們真的懂得比其他人多嗎?其實不是的,他們只是比其他人都還能夠接觸到更多的人,影響到更多的人,帶給更多的人意義(不管是好的意義還是不好的意義)。就像藝人,說真的,藝人不怕爛新聞,只怕沒新聞,因為爛新聞有討論空間,沒新聞就表示你根本沒有影響力。

  然而我的價值呢?我寫了這麼久的網誌,我真的打從心底想過要創造自己的價值嗎?我真的很懷疑這一點,或許我就像我媽一樣,我格局太小,其實我只想告訴來看我的網誌的人,我在想什麼,而沒有打算帶給別人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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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小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